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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濃粹超級原野湯】早鳥折六千 4.07 止

2025【濃粹超級原野湯】訂購約定事項

2025【濃粹超級原野湯】專案契約書 〔2025 年 3 月 17 日修訂〕

感謝您參加【濃粹超級原野湯】專案,為保障您與本品牌的權益,特訂定專案契約如下:

第一條 專案名稱
【濃粹超級原野湯】專案,由濃粹本味企業社旗下品牌提供(以下簡稱本品牌)。

第二條 專案期日
一、 訂購期間:2025 年 3 月 17 日起至同年 6 月 2 日。
二、 本專案提供組數共計100組,如於前項訂購期間內額滿,則訂購期間提前截止。

第三條 專案內容及金額
一、 本專案以每月為一期,每期提供 9 包湯品,每包 250 克。
二、 本專案提供訂購為 12 期套組,原價 18,000 元整,共計 108 包,優惠如下:
(一)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至同年 4 月 7 日完成訂購,可領取電子優惠券 6,000 元,即優惠價為 12,000 元整,單包加購金額為 120 元整。
(二) 2025 年 4 月 08 日起至同年 6 月 2 日完成訂購,優惠價為 16,000 元整,單包加購金額為 120 元整。

第四條 締約方式
消費者同意以電子同意書之方式,為同意本契約條款及為締約之意思表示方式。

第五條 訂購方式
一、 本品牌於專屬網頁提供電子訂購單訂購,湯品材料、口味均依當期菜單定之。
二、 除例外情形,每月 1 日至 15 日提供次月 1 日至 15 日出貨之訂購單;每月 16 日至當月終日提供次月 16 日至當月終日出貨之訂購單。(例外情形為:於 2025 年 6 月 1 日及同月 2 日完成訂購者,第一期之訂購單,併與同年 5 月 16 日至當月 31 日之訂單出貨)
三、 本品牌於訂購完成之次月開始,按消費者訂購之套組期數連續出貨,每期提供 9 包湯品,各期之湯品數量不得累計。如當月訂購數額未達 9 包者,本品牌將以電子通訊之方式通知提醒訂購,如通知後仍未獲得足量之訂購資訊,消費者同意將不足 9 包之數量,由本品牌代為捐贈予弱勢公益團體,並同意由本品牌決定受贈團體。

第六條 運送條款
一、 為維持湯品品質,本品牌採取「超商冷凍」或「冷凍宅配」方式運送。
二、 運費除有特殊約定外,均應由消費者負擔。
三、 採取「超商冷凍」運送方式者,優惠每月第一次運費由本品牌負擔;但第二次(含)往後之訂購運費仍應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四、 如因消費者之疏失導致已運送之湯品退回,則再為寄送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責。

第七條 契約責任
一、 消費者應確保提供予本品牌之聯絡方式,於本契約約定之專案期間均為有效之通知方式,如有變更,應將變更之聯絡方式確實通知到本品牌,否則如未收到通知之責任,應由消費者自負。
二、 本品牌於完整收受第三條之專案總金額後,消費者方為完成訂購,除有不可抗力之災變外,本品牌應依照本契約之約定提供湯品。如消費者未給付完整之專案金額,或因故本品牌無法再履行本契約,本品牌得於通知後消費者3日後逕行解除契約,並扣除第三條專案總金額25%之行政處理費用。
三、 本品牌接受訂購後,應依本契約之約定,按時提供消費者訂購單及依照訂購內容出貨,如出貨之商品有錯誤或瑕疵,本品牌承諾將承擔無條件退換貨之責任。惟若該錯誤或瑕疵係因消費者之疏失,包括但不限於:訂購錯誤、保存不當、未依時取貨……等,應由消費者自行負責。詳細規定公告於本品牌網頁之「退換貨政策」,消費者同意依該公告辦理。
四、 依消費者保護法,本品牌之湯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規定範圍。如非因湯品瑕疵,消費者自行或導致運輸業者退回湯品,而該退回之湯品已變質,本品牌得視為當次湯品已完成給付,不需再寄送。
五、 消費者對於本品牌之湯品得為公開之評價,惟若有負面之議論應先通知本品牌客服溝通協調,如未通知客服即逕為負面評價,造成本品牌品牌或商譽受損,本品牌得於通知消費者後,逕行終止本契約,依法向消費者請求本契約第三條專案總金額之10倍懲罰性違約金,並另追究消費者之法律責任及請求損害賠償。

第八條 補充規範
一、 本品牌承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密及保護消費者之個人資料。
二、 本契約如有其他未約定事項,依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及誠信原則規定辦理。

第九條 爭議處理
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,本品牌與消費者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